专栏 | 开发区人讲《条例》——浙江省商务厅原副巡视员 宋东舢
2026-07-028
任职军人期间接触并参与浙江开发区的建设;任职省商务厅开发区处处长十年间,协助推动16家开发区晋升国家级经开区;退休后受聘赴各地授课300余场,惠及两万余人。回顾三段经历,作为开发区的参与者、管理者、讲述者,我与开发区早已结下一份“不离不弃”的特殊缘分;作为毕生为开发区奔与走、鼓与呼、忧与喜的老开发区人,将继续用实践经验为开发区事业发挥余热。
《浙江省开发区条例》凝聚了各方的关心与支持、心血与智慧、呼吁与期盼。从中央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,到人大、职能部门,再到全省开发区的群策群力,合力推动了《条例》的立法落地。这不仅是浙江开发区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,更是对开发区长期实践探索与改革创新成果的制度化升华。
正值“十五五”规划开局之年,浙江开发区要以《条例》落地实施为契机,顺势而为、乘势奋进,强化经济发展“主战场”的“担当意识”,做好新质生产力的“探路人”、新型工业化的“先行者”。牢牢把握“四融合”八方面: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,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,外向经济与民营经济深度融合。心无旁骛攻主业,聚精会神谋发展。
开发区是“想干事、能干事”的地方,也是“锻炼人、考验人”的舞台。事在人为,关键在人,人的因素永远是第一位的。立足发展新起点,浙江开发区人要“知不足而学之,知其然而用之”,以“先行者”“探路人”姿态,补齐能力短板、勤学善思实干,永葆开拓争先的劲头。以改革破题,以创新开路,不断激发开发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。
专栏 | 开发区人讲《条例》——浙江省开发区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郑宁海
要闻 | 《浙江省开发区条例》审议通过,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
?来源 | 省开发区研究会
?编辑 | 沈含
?审核 | 韩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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